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1月10日臺教學(四)字第1120108824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依需求參酌旨揭指引發展各自之合理調整指引或規定。 三、旨揭指引將適時滾動修正,請至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網站(網址:https://nhrc.cy.gov.tw/education/publication/detail?id=d61689be-fc32-40f4-a4cf-ca4645e896d1)下載最新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