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成績評量辦法,學期成績40分(含)以上得以補考。 ※ 【物理-探究B】為自然科探究與實作科目,不辦理補考,於開學後重補修。 ※ 【資訊科技Ⅳ】請於114.8.6(三)上午11點前自行聯繫任課老師並完成補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