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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第21條、第22條業經教育部於114年11月1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5850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
【20251205/教務處教學組】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11月1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5850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王小姐,電話:(02)7736-7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