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財團法人永裕文教基金會為回饋及關懷社會,鼓勵學子勤學向上,特設置
獎助學金,獎助國內各公私立高中職、大專、大學、研究所,家境清寒、
品學兼優之在學學生。本會 105 年(104 學年度全學年)獎助學金受理申請
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申請資格:
凡學子戶籍設於台南市(原台南縣、市),家境清寒或(中)低收入戶者,符合
下列標準均得申請獎助,每戶以獎助一名為限。(就讀於夜間部、補習學校、
進修部、在職進修(專)班、博士班或享有學校公費者不予獎助)
(一) 104 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平均 75 分以上,無任何學科不及格,
及操行成績在 75 分以上者。
(二)同一年度無學校或其他團體之獎學金、或享有學校公費者。
貳、獎助學金金額:
(一)國內研究所碩士班、大專院校學生組:每名獎助學金 8,000 元整。
(二)國內高中職學生(含五專 1~3 年級)組:每名獎助學金 5,000 元整。
(三)本年度獎助學金預計總金額為 2,600,000 元整。
(四)本獎助學金之獎勵對象不含 105 年畢業未續升學或已就讀博士班之學
生,組別以所繳交成績單之年級為依據。
參、申請手續及檢附文件:
(一)填具本會當期之獎助學金申請書(黏貼最近照片一張)及切結書各一份(歡
迎來電索取申請書及切結書等表格)。
(二)自傳(以 A4 格式紙張,簡述家庭狀況及學業心得)一份。
(三)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書正本)、104 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
(四)清寒證明正本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肆、以上所填具之申請書及應檢附文件除作為審核獎助學金外,本會不作為其他
用途,亦不予退還。不全或逾期者,恕不受理。
伍、申請期間:自 105 年 10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止,以郵戳為憑。
陸、因獎助學金金額有限,本會有審核申請者得獎與否之權利。獎助學金預計發
放時間為 105 年 11 月 23 日起,得獎人名單除於報紙公告外,並由本會另行
發函通知領獎。
柒、本基金會聯絡地址:台南市仁德區勝利路 88 號
歡迎來電洽詢(06)2793711 轉 163 黃先生 E-MAIL: hcj4612@yonyu.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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