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06年2月10日臺教青署參字1062200950號函辦理。
二、該署為推動12至35歲的青年踴躍參與志願服務活動,於全國成立16家青年志工中心。
三、各青年志工中心主要推動業務,包括提供青年志工諮詢服務、輔導在地青年自組團隊、召開志願服務聯繫會議、辦理青年志工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辦理青年志工專案服務活動、提供青年志工媒合服務等。
四、旨揭名冊已公告於該署官網(https://www.yda.gov.tw/)及青年和平志工團網站(https://gysd.yda.gov.tw/),請逕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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