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第14屆-校園廣播節目競賽活動 敬請踴躍報名
【20170322/學務處訓育組/1275】

壹、 活動宗旨
激發學生參與廣播興趣及提供大專校院相關系所同學學以致用機會,鼓
勵創意製作廣播節目,以培養廣播人才,發揮廣播文化傳承及教育功能。
貳、 指導單位:教育部
參、 辦理單位:國立教育廣播電臺主辦,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合辦。
肆、 競賽項目
一、 教育專題報導獎:凡以教育時事、政策、關鍵議題或人文關懷為
題材(全國或地方事件不拘),掌握時效深入報導並能忠實呈現事
實真相,反映多元化的觀點,彰顯積極正面的社會價值,對國家
及社會發展具重大影響力之新聞報導。
二、 藝術文化節目獎:以藝術、文化為內容之節目,包含文學、文化
資產(含民俗技藝)、美術、視聽媒體藝術、舞蹈、戲劇(曲)等演
出、藝文環境與發展。
三、 兒童節目獎:以兒童為主要收聽對象,對兒童身心發展有益、強
調多元性與創造性之廣播節目。
四、 社會關懷節目獎:以關懷偏鄉、原住民、樂齡長者、身心障礙及
弱勢族群需求,報導熱愛生命、感人事例等內容之節目。
五、 音樂節目獎:以中外通俗、非通俗音樂、歌曲為內容之節目,不
限任何音樂類型。
六、 公益廣告獎:不以營利為目的,為非營利組織或具公益活動事件
製播之廣告內容。
七、 高校聲優獎:鼓勵高中職同學以聲音表情為訴求,演播一段 5 分
鐘以內形式不限的聲音演出(如文章朗誦、故事演述、單元短劇、
The Golden Voice Awards 2017 金鳴動八方 聲波揚四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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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演出等)。
伍、 報名規定
一、 凡就讀各大專校院及高中職學生,得依本計畫規定參加競賽。其
中「高校聲優獎」係僅提供高中職同學之競賽項目。
二、 陸生、外籍生及僑生參賽必須於報名表上註明,並於背面浮貼居
民身分證影本(陸生)、護照與居留證影本(外籍生及僑生)。
三、 參賽團隊每組最多不得超過 6 人。
四、 參加競賽之作品須以未曾參賽得獎者為限。一件作品僅限投一奬
項,但每組團隊參賽項目不限。
五、 報名收件日期:自 106 年 4 月 1 日起至 106 年 4 月 17 日(星期一)
止,以郵戳為憑(請於信封上註明參賽項目)。
六、 收件地址:10066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 45 號
國立教育廣播電臺 節目組
聯絡電話:02-23880600*225 徐德芳
七、 查詢網站:http://eradio.ner.gov.tw/主題網站/金聲奬專區

詳細資料請見相關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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