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為賡續推廣校園師生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該局106年度「校園智慧宣導團」活動已開始報名,請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06年4月24日智著字第10616003740號函辦理。
二、旨揭「校園智慧宣導團」活動,係由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先培育各大專校院學生擁有正確保護智慧財產權觀念後,再組成「校園智慧宣導團」,以生動活潑的教導方式進入中小學或高中職宣導。其宣導時間為:國小40分鐘、國中45分鐘、高中職50分鐘,可安排於週會或共同科目課程時間進行。本活動自即日起至106年10月31日止接受報名。
三、檢附活動報名表1份(如附件),請欲報名學校將資料填妥後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至mavis_pan@nasme.org.tw信箱,或傳真02-23697673,俾憑辦理。
四、本案執行單位為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聯絡電話:(02)23660812轉120潘葦珊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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