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6學年度上學期家庭年所得查調統一採計104年度;106學年度下學期家庭年所得查調統一採計105年度,由教育部向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查調。
2.已依其他規定領取政府公費就學補助或學費減免優待者,除相關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依本要點規定申請補助。
3.原住民籍、低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或學生、軍公教遺族、特境家庭有以上資格的同學與免學費補助請擇一擇優申請,請要申請以上補助的同學自行到物理實驗室詢問並拿取申請表。
4.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在106/05/31星期(三)交給班長統一收回物理實驗室匯整。
5.有任何問題請洽物理實驗室 謝昀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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