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 「第十屆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競賽」活動要點,敬請教師踴躍報名
【20170609/學務處訓育組/952】

一、 活動緣起與目的
為提升全國國中、高中職(含五年制專科學校)教師對「全國法規資
料庫」(http://law.moj.gov.tw)的了解與應用,進而教導全國國中、高中
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學生,善用「全國法規資料庫」資源,舉辦創意教學
競賽活動,使教師從教學設計上帶動學生思考,運用「全國法規資料庫」
尋求答案,以啟發學生法治觀念,並融入法治教學及實踐於生活中,讓「法」
不再是死板的嚴肅課程,並精進教師在課程設計、教材編選、教學實施及
教學評量等能力。
二、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法務部、教育部
承辦單位: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三、 參賽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全國公私立國中、高中職(含五年制專科學校)現職教師
(含代理教師、實習教師)。
(一) 一件教案的參賽人數至多以 2 人為限(含 2 人)。
(二) 以團體創作報名者,請自行指定 1 名授權代表人,代表填寫各項報名資料。
(三) 參賽者不得冒名頂替,1 人可同時以個人與團體名義參賽(但作品不可相
同),惟在個人或團體每人皆僅限參賽 1 件,每一件參賽作品必須分別繳交
參賽文件及作品。
(四) 競賽分為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各組別經通知入圍決選
之參賽作品,參賽者須依通知期限於決選評審委員會召開前,繳交由學校
出具之「學校推薦書」(附件三)正本 1 份(以團隊名義報名的參賽者,則繳
交授權代表人之「學校推薦書」),逾期未繳交者,則撤銷入圍決選資格
及權利,參賽者不得異議。

詳細資訊請見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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