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106年6月6日臺教師(三)字第1060079126號函
暨臺教師(三)字第1060079126A號函辦理。
二、本專案學分班係為逐年提升國民中學之專長授課比率及因應新課綱,相關重點如下:
(一)國中開班一覽表請參見附件1:
1、辦理學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等8校。
2、招生班別:
「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表演藝術主修專長」、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家政主修專長」及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童軍教育主修專長」。
3、另配合師資培育大學開課辦理時程,
表演藝術主修專長(中國文化大學)、家政主修專長(中國文化大學)
請於106年9月1日前薦送學員名單。
(二)高中開班一覽表請參見附件2:
1、辦理學校: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及東海大學等2校。
2、招生班別:「綜合活動領域─生命教育科」及「綜合活動領域─生涯規劃科」。
(三)招生對象:
本專案學分班以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且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現職合格專任教師為參加對象,
並經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各縣(市)政府確認得逐年提升所屬教師專長授課比率而薦送者。
相關錄取資格、錄取優先順序、服務義務請見附件3。
(四)上課人數:每班以25至50人為原則,未達25人不予開班,但得併班上課。
(五)上課時間:上課時間為寒、暑假與學期間週末及夜間等時段為原則,依各校規劃為主。
三、薦送作業流程與相關事項:
(一)以校為單位,於106年6月15日(星期四)前,
將欲參加本專案學分班教師薦送報名表(如附件4、5)及切結書(甲乙聯,如附件6、7)
免備文寄送至本局課程發展科李慧文收。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受理。
(二)另至線上填報系統(編號:7653)依不同科別填報薦送相關資料,
線上填報系統名單若與紙本寄送名單倘有出入,以紙本寄送名單為主。
(三)請貴校確實依照附件3之條件原則薦送。
(四)修業之教師限報名一所學校,請勿重覆薦送。
四、經費補助原則:本專案學分班學分費由教育部補助,
然教師須簽立切結書並繳交新臺幣1萬元保證金,保證金俟修畢本(星期四)前,
將欲參加本專案學分班教師薦送報名表(如附件4、5)及切結書(甲乙聯,如附件6、7)
免備文寄送至本局課程發展科李慧文收。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受理。
(二)另至線上填報系統(編號:7653)依不同科別填報薦送相關資料,
線上填報系統名單若與紙本寄送名單倘有出入,以紙本寄送名單為主。
(三)請貴校確實依照附件3之條件原則薦送。
(四)修業之教師限報名一所學校,請勿重覆薦送。
四、經費補助原則:本專案學分班學分費由教育部補助,
然教師須簽立切結書並繳交新臺幣1萬元保證金,保證金俟修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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