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以及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並落實學校美術教育,
特舉辦本比賽。
二、依據:106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三、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四、比賽方式:
(一)本比賽採先網路登記報名,再現場收件方式辦理。
(二)各類各組應徵作品皆由學校公開評審擇優統一送件比賽,不受理個人送件。
(三)網路登記報名:
報名期限:請各校於106年10月2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106年10月12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至報名網站 http://art.tn.edu.tw/填寫參賽作品各項資料
請務必註明普通班或美術班,並於106年10月12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列印以下第2
點相關資料。
報名系統將於106年10月12日(星期四)下午5時關閉,屆時將無法列印相關資料。
未於期限內網路報名者,不受理現場報名及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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