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貴校各學年度經選用之教科用書樣書之有效再運用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49條規定略以,高級中等學校教科用書應由各學校公開選用;其選用規定,由學校訂定,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二、為落實環境教育,發揮教科用書選用樣書再利用之環保效益,建議旨揭樣書若當屆師生無須使用時,可統於學校圖書館建置專區造冊收存,並將書單公告於網路平臺,提供爾後入學新生(家庭經濟情況未達低收入戶標準,惟仍須扶助之弱勢者)優先領用,以減輕是類學生家庭之購書負擔,並達資源充分再用之效
地址: 723 臺南市西港區慶安路229號 ( 點擊開啟地圖 )
電話(總機):06-7952025GGB
臺南市私立港明高中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18 Kang Ming Senior High Schoo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