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06年8月24日社家支字第1060901552A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係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的單親父母就讀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者子女臨時托育費。
三、 旨揭計畫第二階段受理申請時間為106年9月7日至106年10月6日止,請惠予轉知單親家長提出申請,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聯絡人趙小姐(電話:02-2321-2100轉133)。四、 檢附106年單親培力計畫相關表件,亦可於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網站最新消息
(http://www.sfaa.gov.tw/SFAA/default.aspx )及婦女聯合網站動態看板補助宣導網頁(http://www.iwomenweb.org.tw/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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