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象:設籍於台中市或就讀臺中市公私立高中(職)等學校之弱勢家庭青少年經濟 扶助,提供優秀清寒學子助學金獎勵 2.申請時間:107年01月15日至107年03月10日止。 3.申請辦法:請至群圉闢懷協會官綱助學金專區進行線上申請 若有疑問請洽教務處承辦人:王慧婷 (06)79520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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