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 檢送「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暨相關申請表件各1份,106學年度第2學期自107年3月15日起至3月26日止受理申請(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請協助學生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辦理。
二、 申請對象:凡設籍本縣之居民,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職校(不含研究所、進修學士班、夜間部、補習學校、空中大學)及本縣縣立國民中學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家境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申請標準,而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
三、 申請程序:由申請人填妥申請書並檢具相關證件向就讀學校申請,就讀學校初審後,逕將紙本寄至本縣承辦學校排路國小(622嘉義縣大林鎮排路里231號,電話:05-2694974),另清冊電子檔亦請同步傳送至該校公務信箱(plps@mail.cyc.edu.tw),倘紙本及電子檔未能如期寄送至本縣承辦學校,則不予受理。
四、 配合事項:
(一)請確實審查學生申請資料及文件,並於期限前寄出。
(二)一年級新生於第2學期始可憑上學期成績申請獎學金。
(三)應繳交之文件請依規定格式逐項填寫,倘有遺漏、逾期申請或個別申請者,不予受理,另所送文件不論合格與否均不退件。
(四)審查後之錄取名單將公告至本縣教育資訊網(http://www.cyc.edu.tw/),並發函轉知錄取學生之就讀學校辦理請款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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