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學品質要點。
二、研習日期與地點:107年4月17日(星期二)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臺南市復興國民中學三樓大會議室。
三、參加對象:(一)本市各國中藝術與人文領域召集人,若召集人不克參加請各校務必派一名代表參加。
(二)本市各國中藝術與人文領域授課教師、非專長授課教師或對本主題有興趣之教師。
四、本案聯絡人:復興國中黃宗賢(06-3310688轉702)。
五、檢附實施計畫乙份如附件。
六、全程參加人員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
七、報名方式:一律網路報名;請逕至臺南市教網中心學習護照系統報名(研習代號:211043)。
八、請准予參加人員公(差)假與課務排代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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