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07年第七屆教育大愛「菁師獎」遴選辦法
【20180510/學務處訓育組/2126】

推薦相關作業:

一、教師由學校推薦或相關人士推薦(如:校長、教師或教育相關團體),推薦學校或相關推薦人須填寫推薦表,並檢附被推薦人個人簡歷及具體優異績效。

二、推薦人有義務協助工作小組,蒐集被推薦人詳細資料,以供委員會參酌。

三、相關表件,請至救國團臺南市團委會tnctc.cyc.org.tw/news)

四、一律採通訊推薦,請於107年6月25日(星期一)前掛號郵寄至「107年第七屆教育大愛菁師獎工作小組」(地址:704台南市北區忠義路三段29號,電話:06-2223421轉35 胡雯婷小姐)。



遴選程序:

一、初審:8月10日(星期五)前,由初審小組依推薦資料分組進行書面審核,選出入圍教師晉級複審。

二、複審:8月17日(星期五)前,由複審小組複審,完成複審工作。

三、決審:8月23日(星期四),由決審小組決審,確認得獎者名單。



頒獎時間:107年9月21日(星期五)上午10時至中午12時。

頒獎地點:台北市國賓飯店二樓國際廳(台北市中山北 路二段63號)



活動洽詢:107年第七屆教育大愛「菁師獎」工作小組。

※聯絡人:胡雯婷小姐

※電話:(06)222-3421轉35

※E-mail:s180416@cyc.tw

※網址:http://tnctc.cyc.org.tw/

※地址:70443台南市北區忠義路三段2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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