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8月15日止
報名資格:
治療中或是已康復之癌症病友,罹癌時間2年以上。
任何類型的癌症皆可,但需要診斷證明資料。
報名方式:
繳交資料:
【推薦資料】推薦單位/人1名、推薦表、推薦函。
【被推薦人資料】徵選報名表、抗癌心情故事、志願服務計劃、病理證明及生活照等資料。
如需參考附件資料之撰寫方式,可至「抗癌鬥士徵選活動」官網報名區下載範例格式。
欲報名者,請備齊報名表及其相關附件資料後,至「抗癌鬥士徵選活動」官網報名區,上傳檔案資料。連結
如因故無法上傳檔案,請先來電洽詢本會「抗癌鬥士活動小組」,申請郵寄開放與登記。
評選方法:
初審:書面審查,以徵選資料之完整性為主。
複審:以被推薦人之求生正面度、觀念正確度、助人行動力、故事啟發性及推薦資料等作為評分標準。
決審:專人訪查,經由評審團審核選出10名抗癌鬥士。
獲選者的權利義務:
獲選之抗癌鬥士,可獲得抗癌鬥士獎座乙座及新台幣2萬元抗癌獎勵金。
於一年內須義務配合出席抗癌鬥士記者會、頒獎典禮及相關之宣導或病友關懷活動。
須參與抗癌鬥士種子講師培訓計劃,與本會共同推廣癌症防治宣導工作。
所有投稿文件授權於本會運用、重製做為抗癌文宣及特刊報導內容。
不得濫用抗癌鬥士名義進行個人利益之行為,如造成本會名譽或實質受損時,本會有權取消抗癌鬥士的頭銜並追回獎座及抗癌獎勵金,同時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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