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7月3日臺教師(二)字第1070099191號函辦理。
二、為促使實習輔導教師了解新制教育實習內容,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分區實習輔導教師培訓活動,參加對象為全國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包含特殊教育學校)及幼兒園等有意願擔任實習輔導教師或教育實習機構之學校及幼兒園。
三、請貴校協助轉知旨揭資訊,並請有意願參與者逕至網站(https://goo.gl/forms/PZJFpL7xy0y3QvF62)報名(各區場次及課程內容詳如附件),並惠予出席人員公假登記(課務自理)。
四、檢附旨揭研習實施計畫乙份(如附件),相關事宜請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魏佳玲小姐,聯絡電話:(02)77341258,聯絡信箱:eicpantnu@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