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107學年度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數理及資訊學科能力競賽計畫」1份(如附件),請貴校學生(含無學籍自學生)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20180911/教務處設備組/2480】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9月10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70106257號函辦理。
二、為加強輔導公、私立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推動數學、自然學科及資訊教育,該署每年辦理旨揭競賽,並依據專業學科別,分為數學科、物理科、化學科、生物科、地球科學及資訊科等6科目競賽。
二、參加對象:
(一)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各年級在學之普通科及綜合高中學程一年級與二、三年級學術學程學生(包括本府許可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並取得學籍之學生;不包括外國僑民學校學生)。
(二)本府許可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且未取得學籍之學生(簡稱無學籍自學生)。
三、上開競賽計畫分為3階段辦理,辦理單位各分別如下:
(一)初賽:由各校自行辦理。
(二)複賽:由該署、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及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分別委請承辦學校辦理。
(三)決賽:由該署委請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等6校系辦理。
四、舉辦日期:
(一)初賽:各校應於107年10月5日前辦理初賽完竣,並於各複賽承辦學校規定之複賽報名期限內,將參加複賽學生報名表送達各複賽承辦學校。
(二)複賽:各複賽承辦學校應於107年11月15日前辦理複賽完竣為原則,並於各決賽承辦學校規定之決賽報名期限內,將參加決賽學生報名表(格式如附表1)送達各決賽承辦學校,並以副本通知各該複賽主辦機關。
(三)決賽:各決賽承辦學校應於107年12月底前辦理決賽完竣(辦理地點及日期,由各承辦學校另行規定)。
五、請貴校依旨揭競賽計畫辦理初賽等相關事宜。
六、旨揭競賽各科決賽考古題,得至總召學校國立嘉義高級中學網站(https://www.cysh.cy.edu.tw)首頁─校園資訊─學科能力競賽─歷屆學科能力競賽試題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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