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件日期:即日起~107/09/30,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申請。
二、申請資格:需具備中華民國之國籍,就讀國內各級日、夜間部及補校在學學生(含當學期畢業生)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 (一)∼(四)類獎助學金,需為顏面損傷或重大燒傷之在學學生。顏面損傷是指其頭、頸、臉部需有明顯可見之損傷或疤痕者。
2. (五)∼(六)類「勇源-陽光子女助學金」、「明閱科技-陽光子女特殊才藝獎學金」,需父母一方為顏面損傷或重大燒傷之在學子女申請。
三、申請方式:可從陽光官網進行線上申請,亦可透過紙本方式提出申請。凡以線上申請者,可使用收件編號查詢申請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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