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 有關本市107學年度「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等7項獎學金申請案,受理申請自107年10月1日起至107年11月10日止,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由申請學生至「桃園市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tycwww.ddns.net/)」建立帳戶(系統訂於107年10月1日起至107年10月31日止開放填報)線上申請。請務必填寫正確資料,若有錯誤可自行上網更改,但最後繳交給學校之《申請書》(請由系統列印)務必正確。
(二)各類附繳文件(文件影本應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申請人印章切結與學校承辦人員職名章)若有繳交者請於申請系統表單上勾選已交,線上列印申請書表。
(三)持申請書(附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交由就讀學校初審及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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