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8年3月20日臺教師(三)字第1080040297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於108年4月8日(星期一)12時前將「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薦送表(請分科填寫)」、「薦送國中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薦送表(請分科填寫)」、「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特殊教育資賦優異類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學分班薦送表」等資料核章後之PDF掃描檔及可編輯電子檔同步上傳至本局線上填報系統(編號:10092),檔案名稱請敘明「學校名稱」及「科目名稱」。
三、後續將由各師培大學逕通知各校教師檢送相關資料報名,並於該校網站公告最後確認參加教師名單。有關開課細節事宜,請逕洽開班之師培大學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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