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一、凡設籍新北市滿6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就讀學生,得申請本獎學金。但已享其他補助之學生不得申請。
二、本獎學金申請時,除1年級採計1年級第1學期成績外;其他年級均採計前1學年之2學期成績(例如:2年級生採計1年級上下學期成績),並應同時符合下列標準:
(一)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在80分及體育成績70分以上(身心障礙學生體育成績60分以上)。
(二)若學校成績單為等第者,須由學校出具換算表並換算為原始分數。
(三)前1學期(1年級)或前1學年(其他年級)有記過以上處分者,不得申請。
辦理日期:2019/04/01∼2019/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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