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局前以148502號公告說明報名事宜。
二、本局業於10月9日完成全國賽報名在案,惟經主辦單位檢核,且依108年度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附則第九點規定略以:「競賽員本次競賽之影音、影像、著作及肖像權等歸屬主辦單位所有,競賽員報名時應繳交同意書」。
三、故請文場各組作文、寫字、各語別字音字形項目榮獲第1名(或擇優第一順位)之參賽者於108年10月25日(星期五)前填寫錄影錄音授權書(附件1) ,並將紙本寄至永華市政中心教育局社教科楊佩馨小姐收(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
四、授權書填寫注意:成年者請填寫已成年版本;未成年者請填寫未成年版本。參加全國賽是日已滿20歲者,請填已成年版本。
五、檢附108年全國語文競賽名單一覽表(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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