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目的
為鼓勵能以順處逆,發揮人性積極面,力爭上游,出類拔萃,具表率作用之大專及中小學生,以彰顯國家對學生優良品德
及特殊才能之重視。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總統府、行政院。
二、主辦單位:教育部。
三、承辦單位: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國立新竹高級中學。
四、協辦單位: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各縣(市)政府。
五、推薦單位:國內公立與已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及已向政府立案之社會團體(須
附相關證明文件)。
參、獎勵名額
總統教育獎每年辦理1次,每年獎勵名額以大專組6名至8名、高中組10名至12名,國中組16名至18名,國小組16名至
18名,合計48名至56名為原則。
肆、頒獎及表揚方式
一、每位獲獎學生由總統頒發獎助學金、獎狀1紙及獎座1座,獎勵經費由教育部年度預算支應,其獎助學金規定如下:
(一)大專組每名學生頒發獎助學金新臺幣25萬元。
(二)高中組每名學生頒發獎助學金新臺幣20萬元。
(三)國中組每名學生頒發獎助學金新臺幣15萬元。
(四)國小組每名學生頒發獎助學金新臺幣15萬元。
二、編撰總統教育獎獲獎學生芳名錄。
三、每位受獎學生得邀請1位至3位(其中1位為該校師長)對其成長最有助益之人士蒞臨觀禮。
伍、推薦對象及組別
一、推薦對象:就讀國內公立與已立案私立學校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108學年度在學學生。
二、推薦組別:
(一)大專組:公立與已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包括二專、五專四年級及五年級、大學部、碩士班及博士班)學生。
(二)高中組:公立與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包括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型高級中
等學校、單科型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專前三年學生。
(三)國中組: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國民中學學生。
(四)國小組: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國民小學學生。
陸、推薦條件
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二、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柒、推薦方式及送審資料
一、依推薦對象、推薦條件,進行推薦作業,各校或各社會團體推薦名額以每組推薦1名為限。一律採取網路報名(國立
東石高級中學網站)及書面推薦報名(網路報名後下載列印)方式。推薦相關書面資料表應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
相關簽章。社會團體應檢附已立案之相關證明文件,並主動知會受推薦人就讀之學校,以利後續相關事項之協調與進
行。
二、推薦單位及受推薦人應依序檢送下列資料表2份,並檢附相關佐證書面資料:
(一)2020總統教育獎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請自行於填報系統頁面中匯出)
(二)2020總統教育獎推薦資料表。(請自行於填報系統頁面中匯出)
(三)2020總統教育獎各校(單位)推薦檢核表(如附件3,並請依項次確實勾稽)。
捌、推薦受理時間及單位
一、初審:
(一)推薦時間:自 108年11月25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 止。(郵戳為憑)
(二)受理單位:
1.大專組及高中組: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地址:61357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253號)。
2.國中組及國小組:學校所在地之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縣(市)政府 。
二、複審:
(一)推薦時間:自 109年2月16日起至109年2月24日 止。(郵戳為憑)
(二)受理單位: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地址:61357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25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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