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北市政府109年2月5日府教社字第1090029829號函辦理。
二、推薦注意事項:
(一)推薦名單請由學校統一彙送。
(二)命題、審題及評判委員推薦表件及彙送方式:
1、命題、審題及評判委員推薦人數總表(附件1、4,填畢後請核章)依限掃描E-mail至本局社會教育科(xin1995@mail.tainan.gov.tw),並請來電確認(06-2956726),逾期恕不受理。
2、命題、審題及評判委員推薦表(附件2、3、5)亦請於期限內寄送電子郵件至xin1995@mail.tainan.gov.tw。
(三)請詳閱各推薦表之填寫說明,如有相關填寫問題請洽本局社教科承辦人員。(電話06-2956726)
三、全國決賽各競賽員不得擔任各組各項各語言決賽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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