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9年2月15日臺教師(一)字第1090021823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由實驗合唱團承辦,俾善用合唱團專業能力,及豐富演唱、教學經驗,進駐音樂師資缺乏之中小學,協助輔導成立鄉土歌謠合唱團,以增進學生母語歌唱美感經驗,提升藝術涵養;並落實教育部「美感中長程計畫」─透過鄉土歌謠教學,增加學生參與藝文活動機會,促進藝術生活化,提升學生美學素養及音樂欣賞知能。
三、檢附「109年中小學鄉土歌謠教學輔導計畫」及「109年中小學鄉土歌謠教學輔導計畫學校申請表」各1份供參。如有相關問題請電洽(02)2366-1141實驗合唱團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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