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計畫重要內容摘要如下:
(一)報名期程:109年3月27日(星期五)至4月10日(星期五)止。
(二)初審時間:109年5月6日(星期三),並於當日下午8時以後於本局網站及本市科展專屬網站公布進入複審名單。
(三)複審時間:109年5月20日(星期三),各校製作之學生務必於當日至現場(排定之到場時間,另案通知),以備必要時之解說。
(四)展覽日期:109年5月21日(星期四)至5月23日(星期六)。另各組第1名作品將於109年5月26日(星期二)至6月2日(星期二)搬移至本府二樓中庭展覽。
(五)頒獎日期:109年5月30日(星期六)假本市新南國民小學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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