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獎助對象:設籍於臺南市且於申請獎助之前一學年(107學年度:107年8月1日至108年7月31日),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有關各類競賽或展覽活動,獲得前三名之成績或相當於前三名之獎項,並領有證明之資賦優異學生。 二、具有獎助身分的學生請於3/31(二)前至教務處提出申請。
地址: 723 臺南市西港區慶安路229號 ( 點擊開啟地圖 )
電話(總機):06-7952025GGB
臺南市私立港明高中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18 Kang Ming Senior High Schoo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