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全國在學之國中、小學生於108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習領域平均成績及日常生活表現成績甲等或80分以上,且無不良行為。 二、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09年4月24日止。 三、申請辦法請點選相關檔案。
地址: 723 臺南市西港區慶安路229號 ( 點擊開啟地圖 )
電話(總機):06-7952025GGB
臺南市私立港明高中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18 Kang Ming Senior High Schoo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