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師專業評鑑】108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三類專業人才認證
【20200327/教務處教學組/1695】

一、依「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專業人才認證手冊」規定說明如下:
(一)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實體研習僅於當學年度有效,如未取證,109學年度需重新參訓。
(二)進階專業回饋人才認證:
1、具有舊制評鑑人員初階證書或專業回饋人才初階證書者。
2、自參與研習起2學年內有效。
3、須完成實務探討。
4、曾參與107學年度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可準用108年度之規定,並請依期程繳交專業實踐資料。
(三)教學輔導教師認證:
1、具有舊制評鑑人員進階證書、或專業回饋人才進階證書者。
2、自參與研習起3學年內有效。
3、須完成實務探討。
4、曾參與106、107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培訓尚未取得認證之教師,可準用108年度之規定,並請依期程繳交專業實踐資料。

二、因應108學年度第2學期行事曆調整,認證審查作業資料繳交延長期程如下:
(一)初階專業回饋人才:自109年4月1日(週三)至109年6月4日(週四)止。
(二)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及教學輔導教師:自109年4月1日(週三)起至109年7月31日(週五)止。

三、懇請學校承辦人轉知並協助有意參與認證之教師至「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填寫提交專業實踐資料,網址:https://proteacher.moe.edu.tw。

四、如有認證相關疑問請不吝聯絡計畫承辦單位:
(一)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國立高雄餐旅大學中心學校莊蕙蘭、袁于琋助理:(07)8060505轉24206、24208,tepdnkuht1206@gmail.com。
(二)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及教學輔導教師: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專任助理曾勤樸先生:(02)7749-1228,ntnutdo@gmail.com。
(三)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操作:(02)2311-3040轉8435,proteacher@go.utaipei.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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