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09年4月27日客會文字第1096100504號函辦理。 二、實施計畫第陸點第一款第九目差旅費後段之住宿費規定,修正為外埠參訪、師資培訓及工作坊之辦理地點距服務學校六十公里以外,每人每日以新臺幣2,000元為上限,並核實支應。
地址: 723 臺南市西港區慶安路229號 ( 點擊開啟地圖 )
電話(總機):06-7952025GGB
臺南市私立港明高中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18 Kang Ming Senior High Schoo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