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部]有以下身份的同學即日起請自行到教務處拿申請表
1.低收入戶(補助:3000元、需設籍於台南市)
2.低收入戶-學產基金補助(補助:2000元)
3.中低收入戶(補助:1800元、需設籍於台南市)
4.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補助:3000元)
5.身心障礙學生(補助:3000元)
6.原住民學生(補助:500元)
7.原住民-清寒家庭(家戶所得未超過40萬,每學年助學金:4000元)
8.軍公教遺族(補助金額由臺南市教育局核定)
9.校內獎助學金(名額有限,補助:5000元)
※交回期限109年9月8日 (11:30)之前,連同需檢附的證明資料一起交回教務處。逾期未交視同放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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