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辦理。
二、參加對象:本市109學年度擔任高、國中小普通班一年級導師、未參加過之特教班教師(含資優班)及有興趣之教師。
三、辦理日期與地點::本工作坊共辦理12場次,詳如附件1。
四、報名方式:
(一)請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 報名,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
(二)請教師擇一場次報名,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為止;另請資優班教 師報名參加第6、12場次。
(三)報名期限:即日起至該場次工作坊辦理前1週止。
(四)聯絡人:各場次承辦單位(如附件1)。
(五)時間 研習內容 講師/主持人
13:10∼13:30 報到 承辦學校團隊
13:30∼15:00 課程調整內涵及應用 講師及助教
15:00∼15:10 休息 承辦學校團隊
15:10∼16:00 課程調整實作及設計 講師及助教
16:00∼16:30 分組報告與成果分享回饋 講師及助教
五、請學校惠予本工作坊承辦學校工作人員、講師、助教及參加研習之教師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排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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