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案蒙桃園市政府依促進青年社會參與辦法於109年6月9日府青公字第1090137447號函予以指導
二、該案於10月31日至11月1日(周六及周日)假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中壢區公所、住都大飯店辦理,本案以全國大型會議規格、培力國際審議人才、中英文委員會體驗、特設立新聞中心四大目標籌辦,讓參與者有多元的身分選擇。
三、敬邀貴校所屬社團(模擬聯合國、國際事務研究社、英語演講辯論社、演講辯論社)踴躍報名,倘若無相關社團,敬請協助轉知公民科召集人協助宣傳,另請貴校惠予張貼公告宣傳,廣邀並鼓勵對國際事務、公共參與、審議討論之有興趣學子共同參與,檢附海報2式各1份、活動海報、報名系統QR Code供各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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