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109年8月25日本府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第5屆第3次小組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宣導標語參考範例:
1. 非領有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明者,不得違規占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
2. 汽車駕駛人占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3. 不占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讓真正有需求之人士即時運用!
4. 不阻礙不占用無障礙設施,用愛化解障礙空間!
5. 不阻礙不占用無障礙設施,營造友善無障礙環境!
三、「不占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相關內容可參考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
署製作之不占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動畫短片(網址:
https://www.sfaa.gov.tw/SFAA/Video/DisplayVideo.aspx?nodeid=445&vid=3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