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課程推動工作圈及學科群科中心設置與運作要點」規定辦理。
二、依據前開要點第6點及第8點規定,受推薦資格需為高級中等學校現職合格教師,服務年資3年以上。貴校(單位)如有意願推薦人選至各學科、資源中心種子教師團隊,請與受推薦者確認其意願後,於109年12月11日(星期五)前,將推薦名單,以電子郵件寄送至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課程推動工作圈吳啟帆先生(hscd306@gmail)彙整。如無推薦人選者,亦請以電子郵件回覆「無推薦對象」。
三、俟前開工作圈彙整名單後,將請各學科、資源中心納入培訓名單,如經各中心培訓通過者,另案函報本署核定。
四、檢附「110學年度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學科中心種子教師推薦名單」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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