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目的:為協助各校英文科教師認識領綱內涵,發展校本行事曆課程地圖,設計素養導向教學活動及評量,學科中心依各校申請之時間,安排講師入校進行工作坊。(申請流程及注意事項請見附件實施計畫)。
二、辦理方式:請各校填寫申請表,由學科中心提供講師。
三、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0年3月12日(週五)止(郵戳為憑)。
四、研習辦理期間:110年3月29日至110年6月15日止。
五、申請場次:適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之學校。(以未曾申請之學校為優先)
六、申請場次:全國共22場,每場次3小時,依報名順序先後決定場次,額滿為止。
七、經費說明:
(一)講師鐘點費及交通費由學科中心支付。
(二)其他費用(如:講義印刷費、場地費、茶水費)由承辦學校負擔。
八、如有疑義,請洽英語文學科中心專任助理蘇修儀小姐、徐敏倩小姐(TEL:07-5822010轉120,E-mail:english026@gmail.com)或參閱英文學科中心粉絲專頁公告(https://www.facebook.com/eerc.m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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