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賡續推廣校園師生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10年度「校園智慧學堂」活動已開始報名,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中華民國110年4月8日智著字第11016004190號函辦理。
二、旨揭「校園智慧學堂」活動,係由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培育之大專校院學生擔任「校園智慧學堂特派員」,以生動活潑的教導方式進入中小學或高中職宣導智慧財產權。其宣導時間為30至50分鐘,可安排於週會或共同科目課程時間進行。
三、本活動自即日起接受報名(額滿為止),請貴校踴躍報名參加。
四、請貴校逕至線上報名系統報名(網址:http://bit.ly/3lp5QKv),本案執行單位為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聯絡電話:(02)23660812轉127鄭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