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申請資格
一、上學年上、下學期 學業成績總平均 75 分以上。
二、本獎學金之申請,限一戶一名 ,同父、母之兄弟姊妹,不論校別、學歷限一人申請。
三、本獎學金之申請,限未享有公費 待 遇 者。
四、本獎學金之申請,申請者本人需為單身。
五、國一新生無國中成績故不具申請資格。
六、高一新 生申請組別為國中組。
七、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屬高中 職組 。
八、大一新生申請組別為高中(職)組。
九、研究生、延修生,不列入本專案對象。
十、單親家庭共同監護者,需提供雙方戶籍謄本。
貳、 應備文件
1.110 /7/1 至 110 /9/30 期間內之 申請者本人及監護人 戶籍謄本正本共同監護者需檢附 雙方 戶籍謄本 需有紀事內容
2.110 學年度 在學證明 正本 或 學生證影本 加蓋 學校核章
3.109 學年度 全學年成績單正本 或於申 請書上填 寫分數並請學校 核章 )
※前述應檢具之證明文件,若有未齊全者,本會將視為無效件。
若申請人於收件截止前重新投件申請者,則仍視為有效件處理 。
叁、 申請截止時間
110年 9 月 1 日起至 110 年 9 月 30 日止 以郵戳為憑 。
肆、 評審辦法
一、 評審委員由本會聘請中小學校 長 、主任、教師,及資深退休教師 等相 關專業人士 組成 。
二、 評審原則:
1. 家庭背景 (總分數 × 6 0
【單親】 45 分
【重大傷病 依發生日期】 1至3 年 2 分、 4至7 年 1 分、7 年以上 0.5 分
【身心障礙】極重度 4 分、重度 3 分、中度 2 分、輕度 1 分
※說明 若持有「重大傷病卡」及「身障手冊」之申請者或扶養者皆可得分。
2. 學校上下學期( 一學年)總成績分數 × 40
伍、 公告時間、 頒發時間及頒發方式
一、 得獎公告 :預定於 110 年 11 月底 於本基金會網頁及 臉書 粉絲專頁公告。
二、 頒發時間 預計頒獎時間為 111 年 5 月 7 日 六 符合條件者將以 電話 通知 。
三、 頒發方式
1. 本獎學金以得獎學生名義開立劃線及禁止背書轉讓支票。
2. 本會將以公開場合或郵寄等方式頒發本獎學金以茲鼓勵。
3. 本獎學金 將依法列入個人年度綜 合所得稅申報。
陸、 申請方式
一、申請書請親洽 來電 或自行至網路下載。( www.spef.org.tw
二、申請書及相關文件 請 按順序排列 後 以 掛號 寄出,並於信封註明「獎學金申請」與 「 組別 」 。
柒、 洽詢聯繫資訊
一、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
二、 地址 22041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 266 號 9 樓之 2
三、 洽詢電話: (02)2312 3838 分機 1 1 賴 社工
四、 官方網站國際單親 www.spef.org.tw
五、 臉書粉專國際單親
相關檔案:2021年度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單親獎助學金申請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