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0年7月22日 教育部體育署 臺教體署競(一)字第1100025681號函核准 壹、宗 旨:為提升我國羽球競技運動發展,選拔優秀選手,特舉辦本賽事。 貳、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參、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羽球協會(以下簡稱「本會」)、嘉義市政府。 肆、承辦單位:嘉義市體育會羽球委員會。 伍、協辦單位:嘉義市體育會、嘉義市體育場。 相關訊息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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