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競賽日期:
110年11月7日(星期日)上午9時30分至11時
台南市佳里區佳里國中。
2. 參賽對象:
公私立國民中學(含公私立高中國中部)之七、八、九年級學生自由報名參加。
3. 競賽方式:
(一)參賽組別:七、八、九年級分開競賽,分一般組及資優組。
(二)參賽資格:
請各校依下列人數規定自行擇優報名參加。
(1)七年級: 18位
(2)八年級: 18位
(3)九年級: 15位
(三)命題範圍:
1.七年級:以國小六年級至國中七年級第一次段考為命題範圍。
2.八年級:以國中七年級至國中八年級第一次段考為命題範圍。
3.九年級:以國中七年級至國中九年級第一次段考前內容為命題範圍。
(四)命題型式:題型為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本校參與「臺南市 110 年公私立國民中學數學競賽」代表學生資格說明如下:
※國三生以數學學科競賽前15名,若同分則以國二下數學學期成績擇優。
※國二生以數學學科競賽國二前5名+國一下數學學期成績擇優取13名,
若同分則抽籤決定。
※國一生採用小六診斷評量成績,若同分則比國一數學平常考成績擇優,。
若再同分則抽籤決定。
本辦法經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訂,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