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局110年8月30日南市教社字第1101032800A號函(諒達)及110年9月22日南市教社字第1101156039號函(諒達)辦理。
二、為利競賽順利進行,請務必配合:
(一)所有人員皆須全程佩戴口罩,倘有發燒(額溫≧37.5℃;耳溫≧38℃),一律禁止參賽或進入競賽場地。
(二)競賽場地不開放家長陪同,僅開放1名學校領隊(限學校教師)入場,並請出示學校識別證或學校人事開立證明。
(三)報到時,請領隊攜帶下列資料繳交至承辦學校:
1、每位競賽員「個人健康狀況聲明切結書」。
2、核章後之「競賽相關人員健康狀況聲明書總表」1份。
三、另請詳閱「臺南市110年語文競賽防疫措施處理原則」(上函諒達),以維護競賽員權益及所有競賽相關人員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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