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體育署 110 學年度全國各級學校民俗體育競賽 暨菁英決賽競賽章程總則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10.08.03 臺教體署學(三)字 第 1100027591 號函辦理。 二、宗旨:為落實學校體育教學正常化,推展校園民俗體育活動, 提供多元化學習管道,培養學生終身運動之習慣,特 辦理此項活動。 三、主辦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四、承辦單位:國立臺南大學 五、協辦單位: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吳鳳科技大學 報名資訊與簡章如附件,請有意願參加的同學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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