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教署委託辦理110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閩南語及客語語言能力認證增能研習案
【20220107/教務處教學組/509】

說明: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月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178124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協助各國民中學現職教師通過閩南語、客語語言能力中高級認證,以滿足各學校本土語文師資需求,爰規劃 增能研習。
三、請本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務必薦派教師參與,薦派原則如下:
(一)閩南語文認證培訓:
1.全校總班級數12班以下學校,每校至少薦派1人;
2.全校總班級數13-36班學校,每校至少薦派2人;
3.全校總班級數37班以上學校,每校至少薦派3人;各校可視地區語別屬性及師資需求,增列人數。
(二)客語文認證培訓: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學校,每校請至少薦派2名教師;其餘學校,請依實際需求薦派教師報名。
四、請本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學於111年1月11日(星期二)下午6時前,至本局線上填報系統(編號:15178)填報名單。
五、有關研習資訊請洽以下窗口詢問:
(一)閩南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台灣語文學系承辦專員許芳誠先生,電話:0910-593259,電子信箱:a0910593259@gmail.com。
(二)客語: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承辦專員盧先生,電話:(03)422-7151轉65274或33498,電子信箱:
111juniorhakka@gmail.com 。
六、檢送實施計畫、學校薦派名單彙整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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