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教育部國教署111年3月1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36705號函有關111年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年滿18歲學生參加機車駕訓班考照調查案:
(1)公路總局自108年起開始推動機車駕訓補助,期間委託交通大學辦理研
究分析駕訓之成效,研究顯示經駕訓者,可降低違規、肇事風險,顯示機車
駕訓訓確有成效。爰111年擴大辦理機車駕訓補助案,補助至機車駕訓班完
成訓練並取得駕照者,金額每名新臺幣1,300元,名額20,000名,期間自
110年12月1日至111年11月30日止,只要符合報考駕照資格者皆可申請。
(2)駕訓班機車訓練課程時數為學科6小時、術科10小時,收費標準為
2,800至3,700元。
(3)各地區駕訓練如附件。
(4)符合考照資格並有意願報名者可洽教官室陳威位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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