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宗旨:鼓勵失學國民自學進修,使經由鑑定考試承認其具有國民中小學畢業程度之學力。
貳、依據:教育部頒「自學進修國民教育學力鑑定考試辦法」及112年度自學進修國民中小學畢
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命題製卷暨試務工作會議決議辦理。
參、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肆、承辦單位:本市善化區善化國民小學(以下簡稱善化國小)
伍、應考資格:
一、年滿14歲(民國98年9月1日(含)以前出生)之國民(含取得「中華民國居留證」或
「中華民國護照」者),得應國民小學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
二、年滿17歲(民國95年9月1日(含)以前出生)之國民(含取得「中華民國居留證」或
「中華民國護照」者),得應國民中學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
陸、報名日期及時間:112年2月3日(星期五)至112年2月6日(星期一)。
(星期五、一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星期六、日上午9時至12時)
柒、報名地點:善化國小教務處 ,地址:臺南市善化區文正里1鄰進學路63號,電話:(06)5817020轉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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