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宜蘭縣政府112年第1次「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注意事項
【20230203/教務處註冊組/1521】

一、申請資格:
(一)設籍宜蘭縣,並在國內大學高中(職)校就讀之學生。
(二)學業平均成績80分以上及操性成績80分以上(學業平均成績及操性成績為等第者,需檢附學校成績等第與分數換算對照(應)表,如無操行量化成績者,需檢附無申誡(警告)以上懲處之成績證明書正本以資證明)。

二、獎勵名額及金額:
(一)本獎學金核定名額每學期:
高中(職)50名,每名3,000元。
前項名額,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學生優先錄取,各組均以30名為限,餘各組20名分配予一般優秀學生。

(二)前項所定名額應至少保留二名予外縣市高中(職)學生。

三、申請方式:
(一)本獎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以其他方式申請者,不予受理):
1.至宜蘭縣政府教育資訊網(http://www.ilc.edu.tw/)--全文檢索輸入獎學金申請(首頁右側)。
2.http://rff.ilc.edu.tw/prise/網址登錄申請。
開放網路申請日期為112年3月1日起至3月20日下午五時止。

(二)申請人如未提出「中低收入戶」證明者,申請組別應點選「一般組」。

四、申請文件:
(一)請將下列附件1-4於網路申請時,一併以彩色整頁掃瞄(或照相)存成JPG檔或PDF檔(需能清楚辦識)上傳至網路申請附檔中(如有造假需負法律責任),請確認您的e-mail帳號有效,並記牢帳號與密碼。
1.戶口名簿(含申請人之戶籍地址及姓名資料)或戶籍謄本(須為宜蘭縣籍學生且含申請人之戶籍地址及姓名資料),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不得以身分證代替。
2.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需蓋學校戳章)。須含「學期成績」、「操行成績」(成績單若無操行成績須於獎懲資料上傳獎懲證明)。
3.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或殘障手冊(學生本人)正本,申請一般生組免附。
4.本人郵局帳戶存摺(不得以提款卡代替),如無法提供本人郵局帳戶請提供直系親屬(如父、母、祖父、祖母)帳戶,須簽立切結書一併上傳並提供撥入他人帳戶切結書正本。

(二)須檢附相關資料掛號寄出的情形如下:
1.無法提供本人帳號,須郵寄「撥入他人帳戶切結書」正本,若非同戶籍須另提供關係證明(如戶籍謄本)。
2.如上開申請方式1-4附件資料無法以JPG檔或PDF檔上傳者,須檢附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及其他影本附件資料(務必加註與正本相符並加蓋申請人印章或本人簽名)者。
3.前開須掛號寄至26060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學管科林家穎小姐收(信封上請註明中上獎學金申請、申請人姓名及網路申請時編號),逾期(以郵戳為憑)、資料不符或不全者取消資格。

五、聯絡方式:
如有申請獎學金相關問題,可洽宜蘭縣政府教育處學管科林家穎小姐(電話:03-9251000#2676)。


※ 有意申請者請逕自相關網頁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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