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宣導事項:
1.教育部業將4月20日訂為「性別平等教育日」,並已納入112年「紀念日、節日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日」一覽表。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日」宣導海報,請學校加強宣導鼓勵運用;另本署以「尊重多元、精彩綻放」為主軸設計「420性平教育日學習單及簡報」均已掛載於本署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網站(https://gender.nhes.edu.tw/)。
2.本署於4月20日辦理「性別平等教育日打卡活動」,邀請貴校師生,手持性平標語拍照並標註於學校或個人臉書與IG,展現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決心。本署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拍攝宣導影片及性平標語手板,歡迎下載運用邀請全校師生共襄盛舉。
校園性別事件防治宣導事項:
1.為提升學生對於數位/網路性別暴力議題及相關處理因應措施之瞭解,教育部業於111年製作「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文宣品」,針對國小、國中及高中不同教育階段,分別設計海報、教學指引及教學簡報(下載網址:https://reurl.cc/MXEDKK)。請各科、各領域教師下載管道並積極融入課程教學,及適時透過班級活動、團體活動等時間進行運用。
2.內政部警政署製作之「認識數位網路妨害秘密等新型態跟蹤騷擾犯罪」宣導懶人包(下載網址:https://reurl.cc/eXWKYj),請透過多元管道進行宣導,俾利教職員工生均能瞭解新型態之跟蹤騷擾犯罪及相關法律規範。
3.立法院於112年1月7日與10日三讀通過數位性暴力相關4法聯修相關法案,包括「刑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刑法方面增設「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專章,明文禁止偷拍、強拍、散布、營利以及深偽換臉等不法行為,並且提高刑度,最重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也修法提高刑責,最重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300萬元,無正當理由持有也要罰。
4.倘學生遭遇數位/網路性別暴力(私密照外流)、霸凌、暴力、血腥、或其他違反有害兒少身心健康等相關內容遭散播網際網路,請即尋求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協助下架。另iWIN服務信箱:iwinservice@image.tca.org.tw;服務電話:(02)2577-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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